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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车撞倒母女3人致1死”案开庭;渣土车超载23吨,司机负全责,母女3人未佩戴头盔,9岁女童当场死亡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11月2日,江西赣州“渣土车撞母女3人致一死”案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肇事司机朱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今年8月1日下午,47岁的朱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从工地出发, 途经赣州蓉江新区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右转时与正在非机动车道直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上载有母女3人。事故造成电动车上的一名9岁女童当场死亡,其母亲和5岁的妹妹受伤,车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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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车撞倒母女3人致1死”案开庭;渣土车超载23吨,司机负全责,母女3人未佩戴头盔,9岁女童当场死亡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11月2日,江西赣州“渣土车撞母女3人致一死”案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肇事司机朱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今年8月1日下午,47岁的朱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从工地出发, 途经赣州蓉江新区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右转时与正在非机动车道直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上载有母女3人。事故造成电动车上的一名9岁女童当场死亡,其母亲和5岁的妹妹受伤,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成立事故调查组,联合多部门参与调查。调查报告认为,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渣土车司机严重超载、防护装置不符合安全标准,忽视行车安全,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受害人驾驶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超员违规行驶,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 交警部门出具的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朱某驾驶的这辆渣土车核定总质量25吨,实际总质量48.159吨,超载23.159吨。 同时,该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赣州亚航工程建设公司违反多项规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从事道路运输;在江西建工第三建筑公司未完成城市建筑垃圾核准手续申请流程的情况下,违规超载运输建筑渣土。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未与运输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不到位,把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承运,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肇事司机因交通肇事罪,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建议对电动车驾驶人、运输单位、建筑单位及4名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对@中国新闻周刊 表示,这起案件并非仅因驾驶员个人肇事引发,而是多重违法行为叠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位共同酿成的悲剧,属于典型的多因一果:“ 货车严重超载、车辆机件不达标;运输企业对车辆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施工单位渣土外运管控存在明显漏洞”。周兆成表示,接下来将依法对多个责任主体追责。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事发时,9岁的姐姐坐在电动自行车后座,5岁的妹妹蹲坐在前脚踏板位置,电动车上的3人均未佩戴头盔。 被害女童的父亲吴先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事发的那个周六,妻子本想送大女儿去补习班,由于不放心将小女儿独留家中,便骑车带着2个女儿共同前往。事发后,妻子陷入了深深的自责。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指出,电动车驾驶人邹某某违反了多项规定: 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擅自改装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等。不过,“其违法行为与此交通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此事故系渣土车司机朱某一方的交通违法行为和过错造成,朱某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吴先生表示,后续还将对肇事司机、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建筑公司及运输公司分别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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